建设城市轨道交通是有门槛的,2003年9月国务院发布81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其中第一条“坚持量力而行、有序发展的方针,确保城轨交通建设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中明确规定,城市的GDP要超过1000亿元,财政收入要超过100亿元,市区主城区人口超过300万人以上,预测的客流强度每公里要3万人以上才能够修地铁。
申报建设轻轨的城市应达到下述基本条件: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60亿元以上,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00亿元以上,城区人口在150万人以上,规划线路客流规模达到单向高峰小时1万人以上。对经济条件较好,交通拥堵问题比较严重的特大城市,其城轨交通项目予以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