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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台州市现代有轨电车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字号:T|T 时间:2018年03月20日  来源:台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   点击率:24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台州市现代有轨电车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台州市现代有轨电车一期工程

  2、建设单位:台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工程选址位于台州市中心城区,涉及椒江区葭沚街道、黄岩区北城街道和南城街道、路桥区桐屿街道,串联台州火车站、机场等重要枢纽线。

  5、项目建设规模:台州市现代有轨电车一期工程线路包含T1、T2、T3三条线路,全线以地面线为主,局部复杂路段采用高架线,总长约68.5km。T1线自黄岩区北城停车场至椒江区疏港大道,起点为北城站,沿下埠北路-站西大道-82省道-云西路-东环大道-枫南路走向,止于疏港大道站,总长21.5km;T2线自椒江区七号码头至路桥区台州客运南站,起点为七号码头站,沿解放路-东环大道-南官大道-文化路-灵山街走向,止于台州客运南站,总长20.2km;T3线自黄岩区埭东村至路桥区台州机场,起点为埭东村站,沿站西大道-朱砂街-绿汀路-东官河-东官河路(小东门路)-环城东路-引泉路-劳动南路-规划环城大道-G104-路桥大道-机场内规划路-台州机场走向,止于台州机场站,总长29.0km。

  本线车辆基地共设一段三场,一段为应家山检修基地,位于应家山东北侧;三场为3处停车场,分别为:北城停车场,位于椒北快速路/下埠北路交叉口东南角;坝头停车场,位于路桥大道/甬台温铁路交叉口东北角;洪家停车场,位于东环大道/双水路东南角。

  6、工程投资:估算总投资为138.45亿元,其中有轨电车部分总投资101.48亿元,技术经济指标14793万元/正线公里;市政配套部分总投资36.97亿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声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结合项目沿线现状及规划,本工程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共计278处(其中学校26处、医院5处、养老院1处、行政机关5处,其余均为居民区),包括现状保护目标238处(含在建),规划保护目标40处。

  其中,T1线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共计79处,包括现状保护目标69处,规划保护目标10处;T2线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共计92处,包括现状保护目标78处,规划保护目标14处;T3线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共计107处,包括现状保护目标91处,规划保护目标16处。

  2、振动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环境振动影响评价范围,结合项目沿线现状及规划,本工程沿线振动环境保护目标共计162处(其中学校10处、医院4处、行政机关4处,其余均为居民区),包括现状保护目标139处,规划保护目标23处。

  其中,T1线沿线振动环境保护目标共计49处,包括现状保护目标42处,规划保护目标7处;T2线沿线振动环境保护目标共计55处,包括现状保护目标50处,规划保护目标5处;T3线沿线振动环境保护目标共计58处,包括现状保护目标47处,规划保护目标11处。

  3、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本工程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应家山检修基地东侧及北侧约50m的上洋村农居点;坝头停车场南侧约30m的坝头村;北城停车场东北侧约170m的奇石岱村及西北侧约170的东岱村;洪家停车场南侧约50m的统一村。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水:本工程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泥浆水,以及桥梁建设时对水体的搅混和油污染。影响较大的是桥梁施工,施工时人员相对集中、稳定、施工期较长。

  (2)废气: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有: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和粉尘;建筑材料装卸产生的悬浮物;这部分污染物可能对工程沿线及施工场地周围地区的空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的噪声。本工程建设所用机械设备种类繁多,据类比调查,施工使用的机械主要有:挖掘机、平地机、混凝土搅拌机、压路机、装载机等。昼间施工噪声会给沿线临近施工场界的敏感目标带来较大影响,而夜间影响范围则更大,施工场界噪声难以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4)振动:施工期振动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施工机械产生的振动随着距离的增大,振动影响减小。机械设备产生的振动一般在30~40m范围内可达到混合区的环境振动标准,对施工区周边振动环境影响较小。

  (5)固废:本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程弃土弃渣,在按照有关要求清运到市政府规定的消纳场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

  (1)声环境影响:根据预测结果,本工程T1线沿线69处现状噪声敏感点中,运营初期昼间9处、夜间3处出现超标,近期昼间9处、夜间7处出现超标,远期昼间9处、夜间11处出现超标;T2线沿线78处现状噪声敏感点中,运营初期昼间5处、夜间2处出现超标,近期昼间5处、夜间2处出现超标,远期昼间6处、夜间21处出现超标;T3线沿线91处现状噪声敏感点中,运营初期昼间25处、夜间1处出现超标,近期昼间24处、夜间2处出现超标,远期昼间26处、夜间9处出现超标。

  各车辆基地的出入段线早晚运营时段列车出入集中,对两侧区域噪声影响较大;应家山检修基地的试车线由于使用较少,以偶发噪声为主,但辐射的噪声声级高。根据调查,各车辆基地周边评价范围内无现状和规划敏感点,各车辆基地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到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2)振动环境影响:本工程均为地面线,振动对敏感点影响小,运营期拟建有轨电车沿线两侧地面的环境振动Z振级较环境现状有一定增加。根据预测结果,沿线现状敏感点室外环境振动预测值均满足相应的振动环境标准。

  (3)水环境影响:本工程沿线车站均不设洗手间,无废水产生。车辆基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洗车库产生的洗车废水经设备自带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少量未回用部分与车辆检修、清洗过程产生的含油废水集中经调节、沉淀、隔油、过滤、消毒工艺处理后,可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可经车辆基地周边既有管网或自行铺设的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相应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最终各类废水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4)大气环境影响:本工程建成后,运营列车采用电力牵引,无机车废气产;车辆基地内不设锅炉,不涉及大规模喷漆作业。有轨电车正线运行对大气环境基本无影响,项目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主要为车辆基地内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车辆焊接、打磨等日常维修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汽车进出车辆基地排放的少量汽车尾气,经妥善收集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影响:本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少量生产废物,生活垃圾由专门人员进行打扫和收集后,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车辆检修与维护产生的少量废弃零部件可做到“资源化”回收再利用;对于车辆基地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统一处置。本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量较小,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生态环境影响:本工程涉及区域主要为城市建成区,评价范围内现状用地主要为交通用地、绿化用地及建筑用地等,属于城市生态系统。评价范围内植物种类主要为常见绿化树种,无国家级或省级重点保护动植物、古树名木分布。本工程除车辆基地占地较多外,线路基本均在现有道路上布设,工程占用的土地大为节省。工程投产运营后,将提高沿线地区各功能拼块景观的通达性,使沿线功能斑块之间各种生态流入、输出运行通畅,从而保证城市的高效运转,提高城市景观生态体系的稳定性,确保了城市的健康发展。轨道交通具有绿色环保、节能高效等优势,台州市现代有轨电车一期工程在增强沿线景观稳定性,促进沿线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可以最大限度降低对环境的破坏。

  (7)环境风险:本工程可能发生的主要环境风险为车辆基地检修作业区域防渗设施破裂造成污染物泄露。通过采取防渗措施,加强污水处理等相关设备设施的运营维护,及时解决污水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环境风险减缓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可有效防止污水泄露造成的环境风险,本工程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现状排污设施纳管排放;施工废水应设置临时沉淀池,经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严禁随意排放。

  (2)废气:渣土运输等施工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对区内的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来往于各施工场地的卡车上的多尘物料均应用帆布覆盖;

  (3)噪声、振动: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和施工时间、高噪声作业区远离环境敏感区、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在居民区附近严禁夜间施工、必要时设置移动声屏障。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

  (5)水土流失:施工期改进施工方式以减少路基施工对地表的植被的破坏和对自然水流的影响。施工结束及时对路基两侧及临时占地进行绿化及复垦,尽量恢复土地原有地貌,防止水土流失,对路基坡面采取工程与植被相结合的防护措施,并做好道路沿线绿化,将道路沿线的水土流失降至最低。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噪声:首先在车辆和设备选型时充分考虑噪声源强这一重要指标,选择低噪声的类型,在源头上控制噪声。通过定期修整车轮踏面、保持钢轨表面光滑、加强机车鸣笛噪声控制等措施,加强运营管理,可有效地降低轨道交通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现状敏感点噪声超标的主要原因为既有道路噪声贡献。本环评建议针对超标的敏感点第一排进行跟踪监测,并预留隔声窗降噪措施费用。结合运行期间噪声跟踪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

  同时,结合有轨电车的建设,科学规划建筑物的布局及沿线土地利用,依据噪声防护距离要求,临近线路两侧的建筑宜规划为商业、生产用房等非噪声敏感建筑,不宜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

  (2)振动: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结构优良的车辆;定期对钢轨进行打磨等,保持钢轨顶面平顺、光滑;对车轮定期进行铣、镟,减少车轮与钢轨撞击出现扁疤等,使道床、扣件、轨枕、钢轨等各项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同时,应科学规划沿线建筑物的布局,临近线路振动源的第一排建筑宜规划为商业用房等非振动敏感建筑。

  (3)废水:车辆基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洗车库洗车废水经设备自带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少量未回用部分与车辆检修、清洗过程产生的含油废水集中经调节、沉淀、隔油、过滤、消毒工艺处理后纳管排放。车辆基地应做一般防渗处理,其中废水处理站、管道以及危废暂存间均应做重点防渗处理,防止发生污废水向地下水渗漏的情况。

  (4)废气:车辆基地食堂油烟废气采用净化器处理达到GB18482-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后经专用排烟井高空排放,排烟井的高度应满足HJ554-2010《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的要求。

  (5)固废:对沿线各车站产生的生活垃圾,运营管理部门可在车站内合理布置垃圾箱(桶),安排管理人员及时清扫并进行分类后集中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车辆基地内产生的废弃零部件等一般固废分类集中堆放,定期交由回收公司收购再利用,做到“资源化”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废油纱、擦拭油布等维修固废以及含油废水处理站隔油池污泥等危险废物,应加强集中管理,设专门地点室内集中收集、储存和转运,并按照国家和地方对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台州市现代有轨电车一期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选址选线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建成有利于加快区域城市化基础设施建设,从而为整个台州市路网的完善提供条件。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扬尘等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营运期产生的各种环境影响均较小,只要切实采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消除或缓解工程建设造成的不利影响。经过综合预测和环保措施分析,本项目建设和运营期,在严格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项目带来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主要为本工程地面线路外轨中心线两侧150m和车辆基地厂界外200m区域内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团体和个人,以及其他关心该工程建设的社会人士。

  主要事项:相关公众可发表对本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18年3月19日至3月30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台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前洋王 邮编:318020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576-81111099

  2、环评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邮编:310012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571-86996372

电子邮箱:hp201512@sina.com 传真:0571-88212397

  3、审批环保部门:台州市环境保护局

  通讯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邮编:318001

  联系电话:0576-88581026 传真:0576-88581184

  4、属地环保部门: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 电话:0576-88836730

  通讯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7号

  台州市黄岩区环境保护局 电话:0576-84052186

  通讯地址: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路桥分局 电话:0576-82409036

  通讯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十、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台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zgjjt.com)公开。


 

责任编辑:jia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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