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八部委联合印发通知,批准郑州铁路口岸开展国家汽车平行进口试点。这是河南省对外开放工作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
2017年以来,在河南省、市、区各级领导及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区新兴产业服务局多次赴京向商务部等部委汇报郑州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建设工作并积极申报国家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在完成编制《郑州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申报方案》等申报材料后,于2017年8月正式上报商务部。经过1年多不懈努力,郑州铁路口岸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终于在全国15个申报城市中脱颖而出,并最终获批。
国家汽车平行进口试点须依托郑州汽车口岸而设立,而郑州汽车口岸作为郑州国际陆港的重点项目之一,从2014年就实现常态化运营。试点实施后,河南省企业可直接从国外市场进口汽车,在郑州汽车口岸完成通关手续后直接分销,并得到试点独有的各项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