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年11月24日 用户名: 密 码: 新用户注册 | 忘记密码 转到新站 RSS订阅 English
中国轨道交通网
热门关键字:轨道交通中国轨道轻轨
您现在的位置是: 跳过导航链接中国轨道交通网 > 新闻资讯 > 详细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在招标投标中进行投资控制的方法浅析

字号:T|T 时间:2010/7/28 0:00:00  来源: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点击率:10084

7、依据造价规定,结合市场行情,合理编制控制限额。

为了控制工程投资额度,防止投标人串标围标,招标人在招标时可以设置投资控制限额达到目的。投资控制限额是招标人的预期投入,根据各地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可以表现为招标标底或者招标控制价。两者之间的最大区别在于:标底编制过程和结果必须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报审或者干预标底;控制价则对全部投标人公布并接受质疑,财政评审部门可以审核确定控制价。如北京地铁线路采用标底方式,由招标人在开标会上进行公布;郑州快速轨道则用控制价方式,报送财政局评审确定后,由招标人开标前7日公布并接受质疑,如有修改应在开标前3日再次公布。

轨道项目投资控制限额表现虽为标底和控制价两种方式,但其编制方法基本相同,均应根据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依据地方计价办法和造价规定,参照地方市政(地铁)定额、建筑定额和全国统一市政定额,结合轨道交通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概算、工期安排和质量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此外,北京市规定标底应当反映标底编制期的市场价格水平,材料、机械、人工等价格应参照市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市场价格信息并结合市场行情确定,各项规费费率及税金不得调整,其他各项费用的费率一般不低于现行定额取费标准的80%等。

投资控制限额编制时应当贯彻编审分离原则,编审人员均应具有相应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初稿完成后,编制人员应当进行自审或者换手审核,通过后交由审核人员进行复审,并应按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回馈;成果文件应由编审人员分别签字,加盖相应的执业章和单位公章后报送招标人审阅。投资控制限额如为控制价方式,招标人在审核通过后,应当及时报送财政局进行评审,并按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回馈,通过后应在规定时间前向全部投标人进行公布。

8、慎选担保方式,严查担保内容,切实保障投资权益。

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是招标人用于保护自身权益建立的保障机制,可以促使投标(中标)人积极履行义务,保证招标投标工作或合同顺利实施。具体而言,投标担保重在招标投标阶段,履约担保重在工程实施阶段,两者分工不同。投标人如在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签订合同或者提交履约担保的,将会致使投标担保没收;中标人订立合同后发生合同规定的违约情况,造成工程投资损失、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均会导致履约担保部分或者全部没收。

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从形式上可以分为现金、支票、汇票、保函等,招标人应当慎重选择担保方式。担保形式如为保函时,招标人应当严格审查保函的开具机构是否合法,担保内容是否满足招标要求,担保责任是否连带保证,保函是否为连续的和不可撤销,赔付条件是否明确合理,有效期限是否满足法定期限等,切实保障自身的投资权益不受侵犯。

保函的开具机构可以上商业银行或者专业担保公司,如北京建委通过资格审查向社会公布了20余家工程担保公司名单。鉴于轨道交通项目投资巨大,开具机构应当具有足够的信用水平和支付能力,通常为各商业银行支行及其以上银行。招标人宜在招标文件中预先提供保函格式,并应事先约定保函办理费用由对方自行负责,从而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投资费用。

投标担保的交纳比例或者金额,根据招标类别和内容的不同而随之变化。如为工程招标或者工程货物招标,按照相关规定为“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如为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则为“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百分之二,最多不超过十万元人民币”;如为其他货物或者服务招标,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为“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百分之一”。履约担保的金额目前没有法律强令规定,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左右。

9、考虑适用情形,设置评标方法,科学进行报价评审。

招标评标方法既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也是评标委员会开展评标活动的行为准则。依据现行规定,评标方法主要分为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同方法的差异将会引导投标人按照不同的原则编制投标文件。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建设规模较大、履约工期较长、技术复杂、质量工期受不同施工方案影响较大、工程管理要求较高的大中型工程,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则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没有特殊要求、质量工期受不同施工方案影响较小、工程管理要求一般的中小型工程。[3]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属于建设规模大、施工周期长、技术标准复杂、施工方法困难、工程管理精细的典型工程,应在招标投标中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设置评审项目时,可以根据技术、经济和商务等不同方面分别列出若干细项,给予一定的分值引导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其中经济分值无疑具有非常强的方向指引性。一般而言,工程招标的经济分值宜在50%-60%之间,过高将会偏于报价决定一切,过低则不利于合理低价竞标;鉴于轨道项目属于政府投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货物招标的经济分值应在30%-60%之间,服务招标则在10%-30%之间,具有一定的报价引导作用。

投标报价如何评审比较,应在评标标准之中进行明确合理地规定。不同的比较方法将会引导投标人采取不同的报价水平进行竞标。如工程招标和货物招标惯用差值比较法,而服务招标因有国家收费标准,则以最低报价比较法的应用居多。为能控制经济得分高低、引导合理低价竞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选取不同的D、n值、修改基本公式或者添加其他附加条件。如北京地铁线路施工评标方法为“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1%的经济得分最高”,郑州轨道交通施工评标则为“低于3%的经济得分最高”,显然后者将会引导投标人下降更多的利润空间以期获得中标资格。

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如何修正?目前学界存有较大争议,主要集中于总价为准还是单价为准。评标方法应当明确规定算术性错误的修正方法,不同的修正方法将会引发不同的报价策略。如以总价为准,发现算术性错误时回归修改单价,投标人则可不必细致分析计算单价,凭借经验确定甚而随时修改总价而不必担心单价是否合理、计算是否正确等问题。如以单价为准,发现算术性错误时修改总价,超出一定比例后进行废标,将会促使投标人认真分析和测算项目单价,正确计算各项合计金额,从而保证总价金额相对客观合理,与凭借经验或者随意确定的总价相比,显然更有利于实施期间开展投资控制工作。

10、做好清标工作,及时澄清说明,解决投标报价偏差。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在招标投标中控制投资的最后手段,即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进行清标,发现疑问后及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回复意见进行评审。经过清标和澄清环节,投标报价偏差基本得到解决,新的报价结果应是投标人真实意愿的表达,能够大幅减少双方的认识差距,有利于中标后据此开展投资控制工作。

在实践中,由于评标委员会的经济专家很少、评标时间较短、加之评标工作量大,无法自行完成清标工作,通常委托咨询机构清标并对结果进行审核确认。清标工作主要通过比较各家投标报价,查找分析投标报价中的错项漏项、算术性错误、严重不平衡报价、非合理偏低报价等基础性数据[4],形成清标报告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书面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投标人接到澄清通知后,应按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将书面文件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判定是否采信。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由于技术复杂、报价测算困难、编制时间较短,难免在投标报价时发生各类错误,清标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轨道项目历次清标工作中,均能发现较大的报价错误,通过投标人澄清纠正各种报价偏差,为招标人挽回数百万元的投资损失。如Z市快速轨道交通工程04标段,一位排名前列的投标人其报价与其他单位高出数百万元。经过清标分析,发现该报价中重复计算了若干其他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经过澄清,该投标人承认计算错误并对投标报价予以补正,最终获得了该标段的中标资格;本次清标工作仅此一项,即为招标人节约投资330余万元。

五、结论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作为一种新兴的市政基础设施,在各地勃然兴起。为了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招标人合法权益,应从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进行投资控制。招标投标作为轨道项目实施的前期阶段,其投资控制工作简便易行,应用效果非常显著,能够有效降低工程的投资成本,为工程后期阶段的投资控制工作提供了充足的执行依据和物质基础。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如何通过招标投标进行投资控制,无疑值得各位从业人员认真研究、积极探索,不断总结适合于本地区和本项目的投资控制方法,为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发展贡献一份微薄之力。

参考文献

[1] 张启龙.浅析工程造价税金的计算及筹划[J].中国建设信息,2008,409(5):32-34. [2] 郑宇,李维祥.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在南京地铁盾构工程中应用[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5,(2):23-26. [3]  [4]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编制指南及示范文本[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6.
 

[1][2][3][4][5]

责任编辑:weiyun

成都地铁宣传片

时间: 2010-03-14

播放: 10098

北京442公里轨道

时间: 2012-12-18

播放: 29756

北京地铁八号线二期

时间: 2012-12-12

播放: 94910

兰州城市轨道交通宣

时间: 2012-12-12

播放: 96681

南京地铁运营四周年

时间: 2010-06-01

播放: 81030

视频:福厦铁路动车

时间: 2010-04-27

播放: 96724

Tel:021-51603532 0571-87162381(会员)021-51603528(会议)021- 51603533 51603599(销售) Fax:021-51603552
CopyRight© 2009—2020  www.rail-transit.com All Rights Reserverd  版权所有 中国轨道交通网
沪ICP备100067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