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1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6年1月1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崔殿国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试验线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铁路试验线建设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海外区域公司设置方案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国际业务的发展,实现全球领先、跨国经营的轨道交通装备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的发展目标,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同意公司海外区域公司设置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