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现苏州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字号:T|T 时间:2010/4/14 17:57:29 来源:张家港市交通局 点击率:21818
3.1 多渠道加强融资投资
苏州作为第一个开工建设轨道交通的地级市,建设财力受到严峻的考验,所以要争取在融资模式上有所突破。具体建议是:
一是实施政府主导的负债型投融资方式。
以地铁公司作为政府投融资主体,组建新线项目公司,采用市财政投入、在政策支持下企业自筹等方式,共同筹措项目资本金,资本金以外部分由国内外政府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和企业债券等多元化债务融资手段解决[4]。
二是实施政府主导的市场化投融资方式。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条件下,通过股票、债券等融资手段筹措资金,
3、张燕如、黄爱玲 综合运输,2008(8):52;
4、徐敏豪、施向农 中华建设,2008(3):58。
将社会上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以用于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投资-收益-再投资的良性循环,使轨道交通投资由经济的可行性转变为财务上的可行性。
三是适当扩大外资渠道。
除利用国外政府贷款、金融组织贷款外,为进一步扩大外资渠道,可以利用项目融资、融资租赁、资产融资等各种方式进行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
3.2 轨道交通外部效益内部化
根据苏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的规划,苏州城市轨道交通由一号线、二号线、三号线(含支线)、四号线4条线路组成,总长约141公里,设107座车站,覆盖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工业园区、高新区(虎丘区)所组成的苏州中心城区。由于极具历史文化价值的千年姑苏古城居于市区的中心,大部分轨道交通都建在地下,有的地方达地下3层。因此,要充分利用地铁建设的良好时机,在车站内部设置一些购物中心或零售业,同时车站出入口都设置在建筑物内或提供通道与其相连接,使乘客进出时必须通过一些零售区域或购物中心,产生消费动机,从而实现站点与周边服务设施的有机整合;对于轨道交通沿线建成区土地、上盖物业进行二次开发,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整合上盖物业的用途,提高获益土地使用单位租金和土地使用税,补贴轨道建设费用,实现轨道交通外部效益内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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