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4号线(石芽岭站-六约北站区间)工程建设项目选址和预审。项目申请用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建设,经核该选址范围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51983.24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天,自2018年3月7日起至3月13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情况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联系,也可将意见寄至该科(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邮编:518172),邮寄件需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1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进行展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进行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