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上午,郑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十八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郑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将于4月28日至30日召开,将对《郑州郑州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一审。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红战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郑州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李喜安作的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听取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东辉汇报的关于提请任命李圣东等50名同志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陪审员的议案;听取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各相关部门关于郑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议题准备情况。
会议还听取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福松作的关于《郑州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草案)》的说明;听取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李金鹏汇报的关于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事项进行规范的意见(草案)的说明、郑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议程、日程和出席、列席人员安排意见(草案)。
会议建议,郑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议程:第一次审议《郑州郑州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郑州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和《河南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郑州市政府关于森林城郑州市建设、职业教育、航空港实验区体制机制创新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郑州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草案)》;听取和审议人事任免案;传达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长松、舒安娜、赵明恩、赵武安、王广灿、王贵欣、赵新中、王铁良、范强,秘书长王福松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