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局』电气化公司——让头顶的安全帽发挥安全作用
字号:T|T 时间:2010/4/2 17:12:34 来源:中华铁道网 点击率:2079
春节过后,万物复苏,春光明媚。 “民工潮”又在各大城市涌动,各地劳务市场热闹非凡,各地建筑工程单位更是新人换旧人,但令人担忧的是,这势必成为安全的一个隐患。劳务工头上的安全帽关系到他们的个人生命安全,起着举足轻重的安全作用,关系着家庭的幸福和用工单位荣誉效益。然而,据笔者在市场上撞见了几位在建筑公司打工者看到,建筑工地上劳务工戴的安全帽存在诸多问题:安全帽破了,用胶布粘上继续使用;手套破了漏着指头继续干活;一些忘记戴安全帽的干脆不戴帽直接进入工地;更有的管理人员和劳务工使用不同档次的安全帽进入工地。让人出乎意料、难以想象,劳务工的生命就不重要吗?
安全帽只是一个劳动生产时的防护工具,其作用不容忽视。小事可以酿成大患,这个关系到人身生命安危的安全帽,我们却看到了极端的不安全。是谁让安全帽不能确保安全呢?是用工单位吗?如果他们给劳务工配备了合乎要求的安全帽,如果他们对劳务工进行了安全教育,让劳务工养成了戴安全帽的良好习惯,安全帽自然就不会不安全。然而,如此将安全帽不保安全归咎于施工单位和劳务工是不负责任的。如果职能部门加强了对安全生产的监管理度,对安全帽的配备和使用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那安全帽还能沦为应付检查的工具吗?如果职能部门对市场上的安全帽进行切实有效地监督检查,保证市场上所有的安全帽都符合国家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反问,用工单位还能买到不合格的安全帽吗?
究其安全帽不安全之因,有的用工单位为了控制成本节约劳保用品的开支;有的劳务工对个人安全不重视;但更有相关职能部门忽视生命安全,没有看到生命安全对社会的重要性,总之,建筑行业之多,原因形形色色。笔者认为,加强对劳务工引导和教育,督促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用工单位没有按规定执行的,各级职能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要进行处罚。施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职能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让劳务工投诉有门,解决有方,及时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受社会的保障。
目前,国家三令五申,强调安全,只有全社会形成合力,才能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促进安全系数的保障性。让头顶的安全帽发挥起安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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