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对西安至韩城城际铁路暨阎良至机场城际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陕铁字〔2017〕21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支撑关中城市群和大西安经济发展,促进沿线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建设,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关中城市群城际铁路网规划(2014-2020年)的批复》,同意实施阎良至机场城际铁路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阎良至机场城际铁路起自三原县独李镇曹渠村(与西安至韩城城际铁路相接),后经三原县、泾阳县、西咸新区后至本项目终点渭河四线桥,并预留向南延伸至阿房宫站、新西安南站条件,新建正线长约58公里,同步建设与西延高铁、与银西高铁联络线,全线新建独李、三原南、泾阳、机场T5和石何杨5座车站。
三、主要技术指标
铁路等级:城际铁路。正线数目:双线。速度目标值: 200公里/小时(考虑与高铁衔接预留时速250公里提速条件)。最小平面曲线半径:一般3500米,困难3000米,限速地段800米。最大坡度:一般20‰,困难25‰。车辆编组:8辆。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450米(预留650米平面条件)。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规划输送能力:1500万人次/年。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工程总投资153.7亿元,其中静态投资141.3亿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50%,约76.9亿元,由省市按7:3比例共同承担,省上出资部分由铁路集团和社会投资人(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共同筹措。其余资金利用银行贷款。
五、建设管理主体和工期安排
由陕西省铁路集团作为省级出资人代表控股,相关出资人共同参股组建项目法人公司,负责本项目建设和资产经营管理。
本项目施工工期4年。
六、其它事项
1.本项目主要支撑文件为: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预审字〔2017〕114号批复项目建设用地;省文物局以陕文物函〔2017〕102号出具选线意见;省住建厅以选字第610000201700019号颁发规划选址意见书;省发改委以陕发改环资〔2017〕626号批复节能报告;咸阳市以咸发改字〔2017〕13号、陕西省西咸新区以陕西咸经发字〔2017〕38号批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2.要尽快与铁路部门衔接落实引入西安铁路枢纽方案,明确本项目与国铁分界、接轨、运输组织、调度指挥等事宜。与西部机场集团抓紧对接,做好本项目与西安咸阳国际机场T5航站楼建设协调工作。
3.项目招投标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
4.抓紧完善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5.为加快项目推进,同意按照控制性工程先期开工目标,尽快完善落实相关建设条件,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同时,要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落实征地拆迁、节能环保、社会稳定等相关措施,确保建设运营安全。
七、请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确保与本项目同步建成。全线涉及油气管道、电力线路等迁改工程纳入本项目同步实施,请相关部门与产权单位积极予以支持。请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在项目建设、运输经营、土地综合开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依法合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请据此抓紧推进项目建设后续工作。
附件: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