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安顺市现代有轨电车3、4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现将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安顺市现代有轨电车3、4号线一期工程,3号线一期工程线路长约17.88km,以地面敷设为主,局部采用桥梁结构,全线设站21座。4号线一期工程线路长约9.0km,均为地面线,全线设站11座。车辆段出入线长约1.78km(高架线一座,长约0.627km)。本次工程范围新建车辆基地一座。3号线一期工程计划于2017年9月开工,2019年8月至2019年10月综合联调,2019年11月通车试运营;4号线一期工程计划于2017年9月开工,2019年2月至2019年4月综合联调,2019年5月通车试运营,建设期约为27个月,总投资估算约382219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一)生态影响
本工程线路经过地区以城市生产为基础的人工生态系统。由于人工的有效管理及能量补给,系统可以得到较稳定的维持和发展,并具有一定的抗干扰能力。工程的建设基本不会影响区域原有的城市生态系统。本工程除车辆段占地较多外,正线线路均在现有或规划道路上布设,工程占用的土地大为节省。工程投产运营后,将提高沿线地区各功能拼块景观的通达性,使沿线功能斑块之间各种生态流入、输出运行通畅,从而保证城市的高效运转,提高城市景观生态体系的稳定性,确保了城市的健康发展。轨道交通具有绿色环保、节能高效等优势,有轨电车3、4号线一期工程在增强沿线景观稳定性,促进沿线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可以最大限度降低对环境的破坏。
(二)空气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有: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和粉尘;建筑材料装卸产生的扬尘;这部分污染物可能对工程沿线及施工场地周围地区的空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本工程运营后,列车与空调系统等以电为动力,不向外排放废气,同时轨道梁为高标号的混凝土梁,列车运行时产生的道路扬尘量小。
本工程设置车辆基地1处,车辆基地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食堂产生的油烟,食堂产生的油烟经处理后排放量小,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对车辆基地周边的敏感点影响小。
本工程投入运营以后,能够有效的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不但改变了交通结构,大大提高客运量,有利缓解地面交通紧张状况,较公汽舒适快捷,同时也可减少公汽运输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是有利的。可以说轨道交通是解决城市汽车交通污染的有效途径之一。
(三)噪声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的噪声。本工程建设所用的机械设备种类繁多,据类比调查,施工使用的机械主要有:挖掘机、平地机、压路机、装载机等。工程施工时期噪声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运营期列车会产生一定的噪声,会对周边敏感点造成影响,在采取一定的环保措施后,本工程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振动环境影响
本项目振动环境影响主要为运营期列车运行对周边敏感点的造成一定的影响。本工程正线为地面线和桥梁结构,在采取一定的环保措施后,振动对敏感点影响小。
(五)水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施工面的水土流失、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会对附近的水体将产生一定程度的污染。施工期各施工点的废水排放量较小,且一般不含有害物质,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经修建截排水沟、临时隔油池和沉淀池,施工废水集中收集、隔油、沉淀处理后尽量回用,沉淀的污泥运至填埋场填埋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悬浮物和氨氮等,本项目施工场地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本工程运营期车辆段产生的废水经过车辆基地内隔油等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经区域污水管网排入安顺市污水处理厂二期进行处理。本工程污水不进入地表水体,总体上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六)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程弃土弃渣,在按照有关要求清运到市政府规定的消纳场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本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车辆基地更换下来的磨损零部件,以及维修产生废油等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维修零件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油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不会造成危险固体废物危害。因此本工程施工期间和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三、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的要点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选址,车辆段布置在植被稀少的区域;合理规划,尽量减少占地;施工结束后做好地表恢复工作;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宣传和教育,尽可能减小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
(二)声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本工程沿线路段分布有较多的居民区,施工期受到不同程度的施工噪声的影响。由于施工现场场地狭小,机械设备集中,受施工噪声的影响,距离施工场地较近的敏感点的声环境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标准,因此工程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工程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时间在环境噪声现状值较高的时段内进行高噪声、高振动作业,限制夜间进行高噪声、振动施工作业,若因工艺要求必须连续施工作业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在施工安排、运输方案、场地布局等活动中考虑到噪声的影响,超标严重的施工场地有必要设置噪声控制措施,如隔声屏障等。
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在车辆和设备选型时充分考虑噪声源强这一重要指标,选择低噪声的类型,在源头上控制噪声。
通过定期修整车轮踏面、保持钢轨表面光滑、加强机车鸣笛噪声控制等措施,加强运营管理,可有效地降低轨道交通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结合有轨电车的建设,科学规划建筑物的布局及沿线土地利用,依据噪声防护距离要求,临近线路两侧的建筑宜规划为商业、生产用房等非噪声敏感建筑,不宜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
(三)振动环境影响
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结构优良的车辆。定期对钢轨进行打磨等,保持钢轨顶面平顺、光滑;对车轮定期进行铣、镟,减少车轮与钢轨撞击出现扁疤等,使道床、扣件、轨枕、钢轨等各项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在开挖、钻孔时对干燥断面应洒水喷湿,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施工场地的弃土应及时覆盖或清运。
(2)对施工车辆的运行路线和时间应做好计划,尽量避免在繁华区和居民住宅区行驶。严禁超载,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如果运输过程中发生洒落应及时清除,减少二次扬尘污染。
(3)现场大门处设置车辆冲洗处,车辆出场须将车轮及底盘冲洗干净。
(4)在施工过程中,应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
(5)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不得在施工现场设立混凝土搅拌,以减少扬尘污染。
(6)运输车辆加蓬盖、装卸场地在装卸前将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
(7)对运输过程中洒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
(8)拆迁施工现场围档必须齐全,禁止野蛮拆迁。
(9)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2.运营期
车辆段食堂油烟治理措施车辆段规模属于中型,食堂油烟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烟气排放浓度去除效率需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2-2001)要求,排烟系统做到封闭完好,排气筒出口朝向避开建筑物,车辆基地油烟废气排放高度不小于15m。
(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和布置施工场地,制定严格的施工管理制度并实施环境监理;
(2)物料不能露天堆放贮存,并做好用料的安排,减少建材的堆放时间,在近河道路段施工中,物料堆场应尽量远离河道;
(3)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收集粪便和餐饮废水,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避免由于乱排生活污水,渗透污染地下水水质;
(4)施工时产生的泥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附近道路洒水降尘;
(5)机械设备冲洗和维修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降尘洒水;
(6)工地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物料垃圾等尽量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并联系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避免雨水冲刷排入附近河流;
(7)根据当地降雨特征和工地实际情况,设置好排水设施,制定雨季具体排水方案,避免雨季排水不畅,防止污染道路、堵塞下水道等事故发生。
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沿线河流。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轨道梁预制产生的废水,主要含悬浮物,经过沉淀处理后可回用。施工场地的含油废水应集中收集,经隔油、沉淀处理达标,回用于绿化、施肥、洒水。
2.运营期
车辆基地洗车废水由洗车机回用于洗车;检修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食堂厨房含油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车辆基地应做一般防渗处理,其中废水预处理设施、管道以及危废暂存间均应做重点防渗处理,防止发生污废水向地下水渗漏的情况。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本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弃土弃渣,在按照有关要求清运到市政府规定的消纳场。
(2)对固体废弃物中的有用成分先分类回收,确保资源不被浪费。
(3)加强出渣管理,可在各工地范围内合理设置渣场,及时清运,不宜长时间堆积,不得在建筑工地外擅自堆放余泥渣土,做到工序完工场地清洁。
(4)加强对各种物料、油料使用的检查、监督,物料、油料使用完后应做好容器(包括涂料)的回收及现场的清理工作,不得随意丢弃及禁止堆放在河流旁。
2.运营期
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污水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抽运处理;废维修零件回收再利用;废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实现社会效益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安顺市现代有轨电车3号线、4号线一期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可以在建设单位所在地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也可以以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索取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信息。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影响区、对项目建设关注的所有居民和单位团体。
(2)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等相关回访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通讯方式
(一)建设单位:安顺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话:15985178232
通信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建设路1号
邮政编码:561000
(二)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010-82227664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
邮政编码:100088
七、公示及征求公众意见时间
公示及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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