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说明
广东深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新建铁路深圳至茂名铁路深圳至江门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地方法规
要求,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
广东深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新建铁路深圳至茂名铁路深圳至江门段
新建深茂铁路深圳至江门段位于广东省珠三角地区,线路自深圳枢纽引出,经东莞市,西行以隧道越珠江口,经广州市南沙区、中山市,接入深茂铁路江门至茂名段江门站,全长 115.653km。深江段在珠江东岸深圳枢纽连接厦深铁路、赣深客专,在珠江西岸江门枢纽与深茂铁路江茂段贯通。
3、建设单位概要
建设单位名称:广东深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经济开发区惠康路 3 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020-84509851
4、环评机构概要
评价机构: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 2605 号
联系人:张工
评价机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杨园和平大道 745 号(430063)
联系电话:027-51185437;传真:(027) 51155977;
E-mail:tsyzk88@126.com
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或委托的环评单位进行第一次公示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公示
⑤公众意见调查(包括专家咨询会)
⑥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②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③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
④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意见范围: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众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公民及工程附近的单位、团体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对本项目的态度;
(2)对本项目建设所在区域的水、气、声、振动、固废等环境质量的看法,存在哪些主要环境问题;
(3)本工程的主要环境问题以及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对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管理意见或建议;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拨打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反映关于该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