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广州市发改委官网发布《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项目的估算投资为231.43亿元,建设期限为72个月。
公示信息显示,10号线新建段工程起始于既有三号线石牌桥站,终止于西朗站,线路长约19.41公里,共设置14座车站,均为地下敷设方式,设置广钢新城车辆段1座,改造坑口主变电站与一号线资源共享。项目建设地点包括天河、越秀、海珠、荔湾。
项目的估算投资为231.43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34%,约78.69亿元,来源于广州市安排的地方财政专项资金;资本金以外部分采用多元化融资方式解决。该报告的申报单位和建设单位均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由广州市发改委轨道交通处审批。
本公示的期限为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9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广州市发改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