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儋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粤海铁路儋州站站前配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2月21日-2017年2月25日。
一、项目名称:粤海铁路儋州站站前配套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海南省儋州市城西片区龙门路西侧
三、建设单位:儋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海南国为亿科环境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海南省儋州市龙门路边上(坐标N19°31′57.68″,E109°32′54.70″),根据控规用地布局,拟建广场用地总面积为12.780 公顷,分为广场一、广场二两个部分。
广场一为交通集散功能的站前广场,用地面积为7.973 公顷,包含公交停车场、社会停车场、中央广场、临时绿地四部分:公交停车场位于地块的西北角,面积为1.094 公顷,社会停车场位于地块的东北角,面积为1.109 公顷,中央广场位于中间,贯通南北,面积为3.944 公顷,临时绿地位于地块两侧的东南、东北角,面积为1.826 公顷。
广场二为市民广场,用地面积为4.807 公顷,包含外围城市支路、市民广场两部分:外围城市支路为广场一路、广场二路、广场三路等三条,面积为1.417 公顷,市民广场位于中间,南北衔接站前广场和镜湖公园,供居民文化休息活动,面积为3.390 公顷。项目总投资13195.73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63.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48%。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污水: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少量施工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环境基本无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水环境基本无影响。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对住在施工现场西侧的豪德森达小区影响较大。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对环境空气均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均是短期的、局部的、可逆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随之消失。运营期停车场汽车进出产生的尾气量较少,对环境影响小;垃圾收集点堆存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对环境影响也很小。
(3)噪声:无线电管理监督工作站位于项目施工区域东侧89m处,施工噪声对其影响较大。因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点至次日6时以及12点至14点之间进行高噪声设备施工,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施工噪声对豪德森达小区正常的生活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运营期进出车辆经限速、禁止鸣笛等管理措施后,其噪声不会对周围居民造成不良影响。
(4)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运至指定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七、听证权利告知:共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
八、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儋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那大镇华盛路特殊学校旁边)
联系电话:0898-23320178
电子信箱:dzsthbj@163.com
通讯地址:儋州市那大镇华盛路生态环境保护局(特殊教育学校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