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市政府出台《主城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提出,重庆将努力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地面公交为主体、站场节点为支撑、其他交通运输方式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综合运输体系。力争到“十三五”末,主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65%,轨道交通通车里程达到348公里,万人公共汽车保有量达到15标台,中心城区公共汽车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
同时,还将加快轨道交通建设,主城各区政府在征地拆迁方面全力支持并保障轨道建设用地。在交通枢纽、轨道站、公交首末站等站场设施周边,开展P+R(停车换乘)模式的停车换乘系统建设,实行优惠停车收费。
意见中还透露,结合主城区实际,探索有轨电车建设工作。或许在不久的将来,市民就能乘坐有轨电车。意见还要求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根据服务质量、运输距离以及各种公共交通换乘方式等因素,建立公共汽车、轨道交通、出租车之间多层次、差别化的价格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