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记者从甘肃省住建厅了解到,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的安排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检查组将于6月至9月期间对甘肃省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
为做好迎检工作,全面展示甘肃省建设工程施工水平。省住建厅要求,从3月中旬至4月底,各区市对所辖范围内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组织自查和整改。自查要覆盖所有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各参建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彻底整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检查各责任主体的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质量安全责任是否落实,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排查及整治是否到位。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的工程,要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5月5日至20日,省住建厅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兰州轨道交通质量安全进行专项执法抽查。5月21日至30日,对各单位自查整改和专项监督执法抽查情况进行总结,并按要求于6月15日前向住建部上报总结,同时做好迎检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