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铁建设刚刚进入全线开工阶段,距离通车运营还有时日,不过为了保障地铁施工顺利进行和建成后安全运行,我市出台法规,给地铁沿线土地控制使用提前划出保护范围。记者昨日获悉,青岛市政府近日发布 《青岛市轨道交通用地控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在轨道交通用地控制保护区内进行任何建设活动。该法规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沿线30米成保护区
在地铁建成之后,为了保障地铁运行安全,沿线用地需要控制保护,在地铁施工过程中,更需要控制保护,如果随意在地铁沿线土地上进行建筑,将给地铁施工带来极大安全隐患。所以随着青岛地铁3号线建设已进入实施阶段,为进一步规范轨道交通用地的控制管理,保证青岛轨道交通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安全运行,我市制定新的《青岛市轨道交通用地控制管理办法》。《办法》明确的用地控制保护区范围包括:地下车站与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0米内;地面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内;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冷却塔等建(构)筑物结构外边线外侧10米内;轨道交通过海隧道两侧各100米内。
挖沟埋管都要打审批
地铁隧道深入地下数十米,隧道拱顶到地面最深地方有20多米,或许在一般人看来,地铁如此深埋,在沿线进行挖沟埋管等小型工程施工应该不会对地铁安全造成影响,但《办法》要求,在保护区域内即使敷设管线或者设置跨线等架空作业都需要慎重进行。
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书面征求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意见擅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由其上级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