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下午,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等8家金融机构与昆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昆明地铁首期工程项目获银团贷款158亿元。此举开我市重大基础设施银团贷款先河,探索出整合金融机构各方优势、支持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有效方式。
金融机构负责人,仇和、黄云波、何波等领导,昆明轨道公司负责人等共同见证签约。
昆明地铁项目建设是我市加快推进现代化、区域国际化城市建设的基础性、标志性重大工程,也是缓解交通拥堵的重大民生工程,首期工程线路全长42公里,全线设站31座,总投资232亿元,计划2012年底竣工。昆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委托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牵头组建了包括国开行省分行、工行省分行、农行省分行、中行省分行、建行省分行、交行省分行、华夏银行昆明分行、广发行昆明分行共8家银行组成的昆明地铁首期工程项目银团,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协商后达成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贷款总额度158亿元,贷款期限25年。银团贷款是多边贷款方式。在降低信贷集中度的同时,可避免双边贷款多头授信引发的信用风险。而地铁建设投资大、周期长,采用银团贷款是地铁建设融资的最佳方式。
牵头组建银团的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在银团组建前,就先期发放了26亿元贷款。在这次银团贷款中,贷款金额达68亿、占43%,充分发挥了牵头银行的示范作用。行长邓廷铎表示,将竭尽全力为昆明地铁项目建设提供充足稳定的资金保障和更加丰富的金融产品,以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副市长何波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等各组团银行支持昆明,以及中国银行给予地铁沿线土地收储和物业开发近90亿元贷款支持、从而保障了地铁工程建设银团贷款本息的偿还表示感谢。他说,昆明市按照银团贷款的要求,已落实到位项目资本金7.7亿元,为银团贷款的发放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