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1日,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核发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为保证审批质量,增加工作透明度,现将(绍兴市)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18年02月21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特此公示。
另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郑重声明,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规划选址申报、受理、审查、公示、审批、公告、打印证书等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借选址审批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请有关申报单位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可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举报,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
根据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成果,主线工程自笛扬路站(不含)至鉴湖镇站,长度为24.2公里,设18座车站;支线工程自站前大道至柯桥客运站,长7.1公里,设站6座。全线工程总占地面积28.8公顷,约432亩,总选址面积220.2公顷,约3301亩。建设标准为城市轨道交通,双线,设计最高时速100公里,采用B型车6辆编组,预计2021年完工。
来信请寄: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6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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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310007
附 件:1、(绍兴市)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