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下午,绍兴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举行开发性金融合作暨轨道交通银团贷款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绍兴市委副书记、市长马卫光,国开行浙江省分行行长刘新,绍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凌志峰,副市长丁如兴出席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银政双方将围绕新型城镇化等重大战略的实施,聚焦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生态环保、经济结构调整等领域,通过规划先行、政策引导、融资推动等方式,全面深化战略合作,实现共赢发展。其中,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建设现代化绍兴的一项标杆性工程,是双方此次合作的重点项目。
2017年7月,经过1年多时间的紧张筹备,绍兴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正式动工,进入实质性开工建设阶段。其中,1号线一期工程为镜湖中心站—火车站站,路线长4.5公里,设车站4座(换乘站1座),平均站间距1.5公里,工程总概算约为40.2亿元。在签约仪式上,国开行浙江省分行副行长沈财战与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赵定国签订了轨道交通银团贷款合作框架协议。按照协议,国开行总行作为牵头行,将负责绍兴轨道交通1号线项目的银团组建工作,并推动银团成员行及时完成项目贷款审批等工作,从而为绍兴市轨道交通建设提供有力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