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长春市朝阳区政府发布《关于轻轨3号线一期工程朝阳区段确定征收范围的公告》,拟对轻轨3号线一期工程朝阳区段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
征收范围:东起辽宁路西侧吉航海港楼后3米,西至沿轻轨东侧围栏;南起与辽宁路西侧吉航海港楼南侧墙面对齐,北至芙蓉桥东西向辅路(青荫路)路边。拟征收面积6757平方米。
征收部门:长春市朝阳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暂停办理: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29日止,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房屋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改变房屋用途和迁入户口或分户;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经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
禁止事项: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调查登记: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应由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征收补偿方案》和《房屋征收决定》将依据法定程序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