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南宁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出台《南宁市轨道交通客运票价政策》(以下简称《政策》),确定南宁市采用听证会上的方案一作为票价定价方案,即起步价2元,可乘6公里,超过6公里后采取“递远递减,里程分段累进计价”的原则,分段累加的价格均为1元。
《政策》规定,1号线收费标准为:6公里以内,起步价2元;6-12公里(含12公里),加收1元,合计3元;12-18公里(含18公里),再加1元,合计4元;18-26公里(含26公里),再加1元,合计5元;26-34公里(含34公里),再加1元,合计6元;34公里以上,每10公里为一个里程计价段加收1元。
按上述标准,以轨道交通1号线为例,从起点站石埠坐到终点站火车东站,全长32.1公里,需经过4次加价,总票价为6元。
另外,7类人群可享乘车优惠——
南宁市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持经注册验证的南宁市市民卡(凭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办理注册验证)可免费乘坐轨道交通;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持民政部制发的有效证件可免费乘坐轨道交通;现役军人持有效证件可免费乘坐轨道交通。
视力残疾人和肢体残疾行走困难的残疾人,以及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其他残疾人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可免费乘坐轨道交通;其他残疾人持经注册验证的南宁市市民卡(凭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注册验证)可享受票价5折优惠。
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除法定工作日高峰时段(7∶00-8∶30、17∶00-19∶00)外持有效证件可免费乘坐轨道交通,法定工作日高峰时段乘坐轨道交通持经注册验证的南宁市市民卡可享受票价5折优惠;持有南宁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监制核发的《优待孤寡、因公病残老年证》的本市60周岁(含)-69周岁(含)孤寡、因公病残老年人可免费乘坐轨道交通;南宁市65周岁(含)-69周岁(含)的老年人,持经注册验证的南宁市市民卡可享受票价5折优惠。离休人员持《离休证》可免费乘坐轨道交通。
南宁市所辖城区(开发区)及乡镇的小学、中学、中专、技校、职高学生持经注册验证的南宁市市民卡可享受票价5折优惠。
普通乘客持南宁市市民卡乘坐轨道交通可享受票价9折优惠。
普通乘客持南宁市市民卡乘坐公共汽车后在90分钟内换乘轨道交通的可享受票价8.5折优惠。
身高1.3米以下(含1.3米)的儿童可免费乘坐轨道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