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3日,坦赞铁路的最高决策机构——部长理事会会议召开。会上确定了允许私营部门参与运营的原则,认为资本结构调整势在必行。而董事会作出了五年计划中15%投资来自私人部门的细化方案。
在部长理事会会议上,赞比亚交通部常设秘书恩格玛(Charity Ngoma)认为,已经很难用政府财政投入坦赞铁路,而坦赞铁路本身是有盈利空间的;因此,坦赞铁路必须“像一个公司那样在市场上运营”。
穆索沃亚对记者表示,五年战略计划主要是完成两件事情:增加投资以改善铁路运营;改革使其更加市场化、更加面向战略和商业合作伙伴。
在此次《五年战略计划》2.11亿美元的预算费用中,9000万美元将被用做维修以及购买机车和车厢,6400万美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2200万美元用于人员开支。
2010年,在原铁道部组织考察坦赞铁路的时候,赞比亚铜带省的中资企业联合表达了希望中国参与坦赞铁路改造运营的期望。
中资参与坦赞铁路管理,有一个根本性的法律障碍,就是《坦赞铁路法》,这部1975年制订、1995年修订的法律是一部完全排除外资的法律。
2012年6月,坦桑尼亚与赞比亚政府宣布成立了联合专家委员会,以修改《坦赞铁路法》。坦桑尼亚交通部长姆瓦基延贝(Harrison Mwakyenbe)表示,法案修改将允许改变现有的资本结构和管理模式,并提高办事效率。这从法律上为坦赞铁路引进外资和外国管理层铺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