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行再次审议。由于在公开征求意见和问卷调查中,80%的受访者同意在一定范围内采取禁食措施,修改草案再次将“地铁禁食”纳入,但此次禁食范围有所明确,为“车厢内”。
为何纳入 八成受访者同意“地铁禁食”
据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丁伟介绍,此次提交二审的草案征求了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在23个轨交站点进行了问卷调查,也通过立法听证会,邀请相关听证陈述人围绕各方普遍关注的问题展开了讨论。在相关问题中,上海市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是否应该禁止饮食行为成为不少人大代表和市民关注的焦点。“有些委员、人大代表和市民提出,为了加强轨道交通秩序管理,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建议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饮食行为,或者禁止在车厢内饮食。”丁伟透露,在公开征求意见和问卷调查中,80%以上的人同意在一定范围内采取禁食措施。因此,在此次提交审议的草案中,“在车厢内饮食”被纳入了十二条禁止行为中,这也意味着有望首次通过立法明确地铁车厢“禁食令”。
如何处罚 违规饮食最高或罚500元
除禁止“车厢内饮食外”,此次新写入修改草案的还有禁止“散发宣传品”行为。加上一审草案中明确的禁止条款,从“拦截列车”、“强行上下车”、到“吸烟”、“便溺”等,此次修订版草案禁止行为为十二项。
此次修改草案还明确,“拦截列车”等前四项需要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罚,其余多项可由轨交部门责令处罚。同时,修改草案明确“轨道交通企业执法人员应当取得执法身份证件,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这也解决了轨交部门一直遭遇的“执法难”问题。“轨道交通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对轨道交通的安全有序运营具有积极作用。”丁伟指出,根据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一旦禁止行为明确入法,在地铁车厢内饮食或在轨道交通设施内有便溺等行为,轨道交通企业有权“责令改正,处警告或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各方反应 轨交运营方赞同网友称执行难
“倡导禁食对保障运营安全相当有益。”地铁运营方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立法禁止轨交车厢内饮食,运营方面表示赞同。但如何具体操作,仍需进一步探讨研究。
对于地铁“禁食令”,大部分网友表示支持,“最受不了包子、煎饼之类的,闻到就想吐。”
但也有部分网友指出,“禁食令”难以界定,不应该一刀切。“饮食,包括饮料吗?如果小朋友、糖尿病人,因迫切需求,一定要吃,又如何处理呢?”有网友指出,要做到完全“禁食”,似乎并不具备可操作性。
二审草案其他焦点内容
1、定期调查满意度
修改草案中新增了“服务评价”条款。草案规定,“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通过乘客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对轨道交通运营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如果评价中发现问题,“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及时改进”。此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而服务评价的结果和改进情况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
草案还明确,轨道交通票价应当与本市其他公共交通的票价相协调,票价的确定和调整应当依法召开听证会。
2、延误及时通知
修改草案明确轨道交通企业在“发生非正常情况、设施故障影响运营时,及时通过多种信息发布手段告知乘客。”
3、安全制度强化
修改条例明确轨交安检,乘客应当予以配合,“不听劝阻,坚持携带危险物品进站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修改草案中增加了关于轨交企业应当设置报警、灭火、防爆等器材的条款。
4、限流停运要疏导
修改草案明确“因节假日、大型群众活动等原因,造成客流量上升的,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及时增加运力,疏导乘客。”同时,“采取限制客流量、停运措施,造成客流大量积压的,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采取疏运等应对措施。”
5、折叠自行车仍禁入
修改草案仍禁止携带折叠自行车乘坐轨交。关于逃票处罚的规定,也维持五至十倍票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