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国铁路运输法院系统整体完成改制后的起步、开局之年,在铁路法院纳入地方法院体系,人财物实行属地管理但案件管辖仍保持原有审级关系之后,如何凸显地方法院的共性和专门法院的特性,满足铁路事业发展的司法需求,回应民众对铁路法院的司法关注,倾力服务大局,倾心为民司法,是铁路法院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从26日召开的上海铁路法院工作会议传出的消息,改制后的上铁中院党组近来加强调查研究,就改制后审判管理新格局的形成和指定管辖案件的受理,提出了设想和方案,并在审判质效考核、重大案件跟踪管理和调研、法宣、信息工作考核等方面推出新的举措。
地处上海、江苏、安徽、浙江三省一市的上海铁路两级法院,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华东铁路率先发展两个大局,以“上海标准,全国领先”为目标要求,准确定位,理顺机制,优化结构,凝聚队伍,更好适应改制后的新环境、新变化,展示改制后各项工作的新态势、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