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闭会的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四川省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经国务院批准,四川省拟发行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15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36亿元,专项债券19亿元。此次地方政府债券拟全部转贷市(州)、扩权试点县(市)。新增债券资金主要用于铁路、公路、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其他重点公益性项目。
四川省人大财经委建议要积极做好债券发行工作,合理安排债券使用项目,切实强化资金使用监督、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要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将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公益性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也不得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支出项目,严格控制安排用于能够通过市场化行为筹资的投资项目。”四川省人大财经委主任陶生元说,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债券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要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