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记者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江西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保、农业和水利、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基础设施、信息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等8大重点领域,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
其中交通基础设施领域方面,将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对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车辆段上盖进行土地综合开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轨道交通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路和公共交通场站建设,以城市综合体等形式投资建设客运(公交)枢纽场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港口、航电枢纽、内河航运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