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记者从长春市宽城区政府获悉,拟对“长春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轻轨3号线一期工程延伸线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房屋征收。据悉,征收范围包括四个区域:
1.辽宁路站及左侧区间东起太阳家居高层(砼10),西至北安路;南起辽宁路道路中心线以南37米,北至辽宁路北侧铁路(长大线)。
2.东广场站东起亚泰大街道路中心线以东100米,西至亚泰大街道路中心线以西110米;南起长白路道路中心线以南60米,北至长白路道路中心线以北70米。
3.盾构井及轨排井。东起东八条街西北拐角处(长春食品干调批发市场),西至东八条街西北拐角处(长春食品干调批发市场)以西300米;南北向:东西向长图铁路线以南40米至150米。
4.施工竖井。东西向:南北向长图铁路线以西10米至50米;南北向:永宁路道路中心线以北25米至100米。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1月5日止,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房屋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改变房屋用途和迁入户口或分户、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经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
禁止事项: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调查登记: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1月25日止,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