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优化调整宁波市轨道交通
3号线一期工程、4号线局部线路方案的复函
发改办基础[2014]2527号
宁波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要求审批<宁波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3~2020年)>3号线一期工程、4号线项目优化调整的请示》(甬发改交通[2014]364号)和《关于报送<宁波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3~2020年)3号线一期、4号线工程线、站位调整方案咨询论证报告>的函》(甬发改交通[2014]479号)均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落实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改善工程实施条件,同意在保持建设规划确定的线路功能定位、总体走向和建设规模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和4号线局部线路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二、3号线一期工程锦寓路站至儿童乐园站段线路走向调整为沿前塘河,同时优化麦德龙站站位,增设永达路站。4号线东钱湖段起点站调整为东钱湖站,线路沿首南路敷设,车站数量不变。
三、请你委按规定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工作,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有关情况按要求及时报我委。
特此函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