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对《苏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0-2015)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了审查意见。审查意见认为《报告书》基础资料详实,采用的预测和分析方案适当,对主要环境影响的预测分析结果合理,公众意见采纳与否的说明符合相关规范,评价结论总体可信。
为满足城市快速发展的需求,苏州市在“第二期建设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了“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对已获得环评批复的轨道交通3号线拆解,将原3号线拆解成新线网的3号线西段(原3号线苏州新区站—东振路区间)和5号线东段(原3号线星波街站—阳澄湖区间),并增加建设3号线东段(东振路站—夷亭路站区间)和5号线西段(集散中心站—星波街站区间)。本次“建设规划调整”不仅包括新增线路,同时还需对已批复的线路拆解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