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下午,在昆明行政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听证《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市民对于乘坐地铁的正点率将更有把握。
《征求意见稿》的以下规定与市民息息相关:
第一,全年列车运行图兑现率高于99%,全年列车正点率高于98%。
第二,垂直电梯与自动扶梯应当保证在运营时间内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发生火灾时,电梯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不得作为安全疏散设施使用。
第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客流量、运输能力、列车拥挤度、线路衔接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列车运营间隔。营运时段正常运行时,最大运营间隔不应大于10分钟。
第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经营单位应当确保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全天运营时间不少于15小时,首班车始发站发车时间不应晚于6:00;末班车始发站发车时间市区不应早于22:00。遇到重大活动、节假日、恶劣天气、重大事由等,根据相关要求和地面交通状况,可适当调整运营时间。
第五,遇到线路改造、设备更新、系统调试等重大事件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经营单位可以对运营时间、运营间隔作临时调整,并应当提前5天向社会公告运营时间调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