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签订了若干项重大合同,合计金额约为人民币209.48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铁路总公司下属相关铁路局签订了动车组销售合同,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01.92亿元。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北车集团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中国北车集团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二七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铁路总公司下属各铁路局签订了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机车销售合同,总金额约为人民币83.52亿元。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昆山市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轨道交通申嘉线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地铁车辆销售合同,为上海轨道交通11号线北段延伸工程(安亭站-花桥站)提供地铁车辆,合同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54亿元;与成都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地铁车辆销售合同,为成都市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和四号线一期工程提供地铁车辆,合同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5.11亿元。
4、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济新时速电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永电金风科技有限公司与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总金额约为人民币6.39亿元的风电整机销售合同。
上述合同总金额约占本公司2012年度营业收入的22.66%。
特此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