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铁路局获悉,北京铁路局自2011年6月1日起实行动车购票、乘车实名制。乘坐动车组列车(包括“C”、“D”、“G”字头车次的列车)的旅客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购买车票并进站、乘车,免费儿童和持儿童票的儿童除外。
据悉,购票人可以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购买车票,也可以持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替乘车人代购车票。
为他人代购车票且不能出示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时,应当凭购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乘车人的有效身份信息办理乘车人的临时身份证明。
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同一乘车日期同一车次同一乘车站只能购买一张实名制车票。
此外,须凭证购买的减价优惠票,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同时,还应出示符合规定的减价优惠凭证,经核实后,方可购票、乘车。
电话订票仅受理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车站自助售票机、火车票代售点仅受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购票和取票。
其中,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保障卡、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来往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外交官证、领事馆证、海员证、外交部开具的外国人身份证明、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护照报失证明、铁路公安部门填发的乘坐旅客列车临时身份证明23种。1.5米以上16岁以下未成年人有效身份证件还包括学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