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及网络规划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和能源政策。”《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及网络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日前出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规划是可行的。
运营期间对水源地影响小
《东莞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和《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早于2009年7月通过了国家相关部门审批。为结合珠三角城际轨道线网及各镇街发展需要,对原有的2号线虎门至长安段、3号线常平以东段等线路进行了局部调整,远期规划形成4条市域骨干线路,总长219.2km,共设置车站76 座,其中城市轨道间换乘枢纽车站4座,途经22个镇区。目前,工程已进入筹备阶段。
环评报告指出,规划1号线经过同沙森林公园及水濂山森林公园,在森林公园附近设置了1处高架车站——水廉山站;规划3号线经过大岭山森林公园,规划4号线经过大屏嶂森林公园,规划线路将对公园植被造成一定影响。此外,规划1号线高架线穿越东江南支流莞城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轨道交通对水源地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间,但运营期间对水源地则影响很小。因此,经过综合分析,环评报告认为,轨道交通规划对沿线生态系统的影响是有限的。
森林公园内禁设施工营地
为了确保环境不受较大的破坏,环评报告也对规划控制提出了要求。一方面,建议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期防护措施,严禁在森林公园内设置施工营地和取、弃土场。隧道施工期采取“以堵为主、限量排放”的原则施工,减少工程建设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建议成立公园沿线环卫小组,定期对公园内轻轨沿线垃圾进行收集集中处理,以免破坏景观,避免形成二次污染。至于对水源保护区环境的保护,报告要求施工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排水路线排水,尽量减轻施工期废污水的影响。
环评报告指出,规划实施将产生一定的环境负面影响,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规划调整建议后,可将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关注1 声噪 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设置声屏障或隔声窗
轨道交通在施工期和运行期会不可避免地产生噪声污染。根据对规划线路沿线的实地踏勘,以下路段被列为声环境敏感目标:1号线(一期)“望洪站至新人民医院站段”、“大朗站至黄江中心站段”;3号线(一、二期)“海悦花园站至松山湖站段”、“中兴大道站至常平北站段”;4号线“黄江中心站至塘厦西站”、“塘厦西站至清溪南站”以及“清溪南站至清溪汽车站”。
环评报告指出,根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线路敷设情况,在实施线路敷设方式调整的情况后,高架线路基本行进于城市主要干道中心,结合声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评价建议高架线均预留声屏障设置条件,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根据线路两侧建筑情况具体实施。
对于线路两侧学校、医院等敏感点,在采用声屏障不能达到其功能区标准要求时,可设置隔声窗降噪,保证室内声环境达标。个别零星敏感点设置声屏障不经济的情况下,也可采用隔声窗降噪。
关注2 振动 振动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避免直接从敏感点正下方下穿
除了噪声污染,轨道交通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当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振动污染。根据对规划线路沿线的实地踏勘,以下路段被列为声环境敏感目标:1号线(一期)“新人民医院站至东城南站段”、“东城南站至大岭山北站段”、“大岭山北站至大朗站段”;3号线(一、二期)“长安新区南站至海悦花园站段”、 “松山湖站至中兴大道站段”;2号线(三期)“虎门北站至虎门南站”、“虎门南站至长安新区西站”。
环评报告指出,选择合理的线路走向和隧道埋深,尽量避免直接从敏感点正下方下穿,同时考虑“达标距离表”要求,控制线路两侧用地;重点应从车辆条件、轮轨条件、轨道结构、隧道结构等方面综合考虑减轻振动环境影响。对于学校实验室、音乐厅等特殊建筑,应根据跟踪监测结果,除工程本身采取减振措施外,还可采取敏感保护目标支撑结构加固、基础加固等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