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经公布,便受到市民的极大关注,读者纷纷打进本报热线962111表达自己的疑问和建议。昨日,记者带着读者们最为关心的三大问题,咨询了市政府法制办法规二处。
关注点:禁止携带自行车进站
回应:为大多数人的安全考虑
《征求意见稿》中所列禁止携带进站乘车的物品中包括自行车(含折叠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市民李维打来热线称:“我家住在三环外,家门口正好有一个地铁出入口,但市中心的公司离最近的地铁出入口也要走20分钟。”李维原本打算等地铁开通后买一辆折叠自行车带着,这样上下班就会更方便,但目前看来这个打算可能会落空。
对此,市政府法制办解释说,折叠自行车若带上地铁,从重量和体积上都不违规,但折叠自行车有很多尖锐的、容易给人造成伤害的部件。“为大多数人的安全考虑,我们在《征求意见稿》中列出了这一条,同时也参考了上海市今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其中也明确规定禁止将自行车携带上地铁。”
市政府法制办表示,成都正在完善的公共交通系统,以及今后在地铁出入口设置免费自行车等措施,将方便市民有效换乘。
关注点:地铁是否禁早餐
回应:起草过程中曾有争论
“哪些属于有严重异味的物品不准带上地铁呀?早餐算不算?”市民陈佳妮说。
市政府法制办表示,“有严重异味”是指有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至于早餐是否属于禁止之列,在起草过程中曾有过争论。“北京曾发生过因市民将早餐洒落在地上,造成其他乘客摔倒受伤的事件。今年7月1日施行的《侵权责任法》规定,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基于保护大多数人安全的考虑,成都拟作出这样的规定。
同时,市政府法制办昨日也从网络论坛中搜集了网友意见,发现多数网友是赞同这一规定的。在《征求意见稿》的进一步论证过程中,他们将参考网友的意见。
关注点:车站内禁止卖艺
回应:城市管理规定适用于地铁
成都拟规定,在车站、站台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禁止乞讨、卖艺、弹奏乐器等,读者胡悦打进962111说:“北京地铁女孩卖艺的视频感动了千万网友,纽约地铁艺术家的表演甚至形成了独特的地铁文化,成都地铁里如果不允许卖艺的话很可惜啊。”
“对轨道交通、地下空间的管理是城市管理的一种延伸,市民们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城市街面上不允许乞讨、卖艺或摆摊设点,这同样适用于城市管理者对轨道交通和地下空间的常态管理。”市政府法制办解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