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新高速铁路全长1776公里,贯穿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等三个省区的25个市(县、区),于2014年12月26日开通运营。《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新建、改建铁路的安全保护区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兰新高速铁路沿线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高铁安全保护区的划定公告工作,积极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划定高铁安全保护区,并及时公告。
为确保兰新高速铁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公告工作顺利完成,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国家铁路局重点工作部署,协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督促有关铁路建设和管理单位,有序推进安全保护区平面图绘制、划定公告、标桩设立等工作。截止到5月30日,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铁路运输企业及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完成兰新全线安全保护区的划定和公告,为确保兰新高速铁路安全运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