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太原市市政公用工程经济管理站编制完成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及取费标准(试行)》下册,日前经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审定,将于7月1日起在山西省实施。
太原市市政公用工程经济管理站于2010年9月开始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编制工作根据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内容和程序,分为上下两册,2013年5月编制完成《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及取费标准(试行)》上册,已于2013年7月1日起在山西省实施。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及取费标准(试行)》填补了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轨道交通专业的空白,将对政府加强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宏观调控、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投资和工程造价、提高山西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