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从市轨道办获悉,新版《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试行)》增加了免费乘客范围,拟禁止乘客在地铁车站内和列车上募捐、乞讨。18日起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2年12月28日,武汉市地铁2号线开通试运营,为加强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市交委出台了《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试行)》。近两年来,乘地铁出行的市民越来越多,轨道交通日均客流量达100万人次。部分乘客募捐、乞讨,堵塞扶梯、闸机等不文明行为也时有发生,既带来安全隐患,也影响正常的乘车秩序。
市交委组织相关专家和地铁运营公司修订完善了新版《乘客守则》。修改后的《乘客守则》增加了免费乘客范围,规定持《武汉市残疾人免费乘坐车船卡》的贫困残疾人及持有效证件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可免费乘车。同时禁止在车站内和列车上募捐、乞讨、传教;禁止堵塞扶梯、闸机等通道;禁止在轨道交通范围内使用明火;禁止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非法聚集等。
12月18日起至12月25日,《守则(征求意见稿)》面向市民征求意见。市民可登陆http://www.whjt.gov.cn/查阅,或发送电子邮件至wuhangdb@sina.cn,也可邮寄信函,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