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记者从成都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项目论证会获悉:2015年度成都市拟新立《成都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成都市社区教育促进条例》等四项法规。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成都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建委、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从立法项目是否符合地方立法权限要求,所涉问题能否通过立法解决,主要制度涉及是否合法、合理、具备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逐项论证。
继日前成都市人大就2015年度制定类立法计划公开征集意见后,初步决定将《成都市律师执业规范与保障条例(草案)》、《成都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成都市社区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和《成都市城市电力与信息地下通道建设管理规定(草案)》等四项法规纳入2015年度立法计划项目。
市建委副主任李初元介绍说,到2020年,成都将累计建成9条轨道交通线路,总运营里程约350公里。2014年在建项目6个,总里程115公里。2015-2017年将是轨道交通建设高峰期,在建里程超过200公里。这些轨道交通项目预计在2018年底前全部开通试运营。就全域成都而言,城市轻轨、有轨电车等也即将启动建设。由此将面临规划、建设、设施保护、安全管理等诸多问题。《成都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中将系统地解决建设及运营中的问题,拟对乘车人员有全新要求,如把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以及不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和指挥的乘车人将不被允许进入车站写进法规。
经过逐项论证后,四项2015年度拟新立法规将进入下一轮“甄选”,最终由成都市人大主任会议确定正式纳入2015年度制定类立法计划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