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来,铁路法院改革的消息从未间断,但改革方案却一直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尽管2009年7月8日中央出台正式文件,要求当年年底完成改革任务,但时隔近一年,实施意见依旧没有出台,铁路法院的改革仍然没有实质性进展。20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宋建朝来到成都,出席全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工作会。苏泽林表示,铁路法院改革势在必行,现在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出台细则,以让改革工作有实质性推进。
20日,本报记者就铁路法院改革等问题专访了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宋建朝。
记者:中央在去年7月8日出台关于铁路法院改革的文件,主要内容以及具体要求是什么?
宋建朝:文件明确提出要把铁路法院从铁路的企业中剥离出来,一次性整体地纳入国家司法体制,移交给所在地的省级党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实行属地管理。
当时中央下达文件规定,铁路法院的改革要在09年年底之前完成。因为文件下达以后需要有具体的实施意见,相关部门才有操作的依据,但是改革的文件出台已近一年时间了,实施细则迟迟没有出台,以导致铁路法院改革的时间一拖再拖。
记者:文件出台了近一年时间,为什么迟迟没有实施细则?
宋建朝:铁路法院的改革是一项复杂,艰巨的任务,涉及到人财物等很多方面,要求法院与中央和地方编制、组织、财政部门反复调研,制定可行方案,这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目前,铁道部、两高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实施意见,因为涉及到上述方方面面的问题,所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意见没有出台。不过,铁路法院改革争取要在今年之内完成。
最高人民法院对这项改革非常重视,我们的态度是在改革过程中,首先是要严格按照中央文件规定的原则来办理,同时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需要将现行法律、人财物管理政策与铁路法院的实际工作相结合,既要考虑现在的客观现状,又要为将来铁路法院的审判工作提供保障。
记者:改革之后,铁路法院的经费如何保障?
宋建朝:经费全部纳入地方财政管理。
记者:改革之后的铁路法院法官身份会发生什么变化?
宋建朝:尽管铁路法院执行的是国家法律,法院法官也是按照《法官法》来任命的,但是他们的身份比较尴尬:铁路工人,而并非公务员。改革之后,在编人员、符合《法官法》、《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条件的,符合司法警察条件的法官、法警、司法辅助人员,通过考试考核都可以得到公务员身份,这样能够更加保障审判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这是司法进步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