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上午,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国家铁路局局长陆东福主持召开2014年第4次安委会会议,传达贯彻7月22日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7月21日国家防总第2次全体会议精神,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铁路安全监管重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陆东福强调,国家铁路局作为铁路行业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国家防总全体会议精神,清醒认识铁路安全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各项措施要求的落实,切实履行铁路安全监管职责。
结合当前铁路安全形势,陆东福对铁路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切实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最高职责,盯住重大隐患、薄弱环节和关键环节,狠抓落实,保持铁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是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要继续组织汛期防洪专项监督检查,开展新开通高铁、工程“防坍塌”等专项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开展铁路沿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是加快铁路行业监管立法工作。以修订《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为重点,做好《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办法》等3项规章发布工作,抓好《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等5项规章起草、审查和发布工作。
四是建立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完善与安委会联络员单位、铁路企业、地区铁路监管局、地方政府间的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对连续发生严重事故、安全形势不稳定的单位负责人实行约谈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公告。
五是切实加强铁路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地区铁路监管局挂牌后编制落实和人员到位,强化地区铁路监管局一线监管作用,加快局属事业单位组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