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规划审议鉴定委员会召开2013年第三次会议,常州市规划审议鉴定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会上听取了《常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的具体规划方案,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该项目,同时针对优化完善规划方案提出了大量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为有效支撑城市快速发展的需求,满足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需要,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和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的要求,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为轨道交通近期建设工程预留良好的换乘、实施条件。因此,常州市规划局对既有轨道交通线网进行优化、完善,以适应发展需求,制定了《常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
该规划在充分借鉴国内外城市案例的基础上,推荐常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合理规模,2020年为100-150km,远景为180-250km。根据常州市城市空间发展方向、城市发展轴线、城市客流走廊的分析,提出了“才+L”的线网结构,按照“轴向主导,网络加密,引导新城,区域对接”的构建策略,共规划设置了6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共208km,还预留了与周边城市、外围组团(片区)相衔接的市郊线。规划还研究了线路敷设方式、站点、车辆基地、联络线等方案,明确了轨道交通线位、站位和沿线用地控制的要求。
会上,常州市规划审议鉴定委员会同意常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方案。委员们认为,规划方案以上版规划线网为基础,结合城市空间结构、用地功能布局调整,以及新时期外部发展环境的变化,对轨道交通线网进行优化和完善。规划提出的线网方案规模适中,符合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与常州市城市空间发展相吻合,并兼顾城市远景空间发展。会议要求,城市轨道交通对城市发展的引导作用强,规划方案应加强与各部门、辖区的沟通,使规划内容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实施性。规划成果一经审批,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应严格按该法定规划实施,做好城市轨道交通线位、场站及沿线用地的控制,为后续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提供保障,并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