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乘车须知
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和杀伤性等危险品(如雷管、鞭炮、汽油等)以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乘车;
2.严禁携带超长(1.8米以上)、易碎、笨重以及影响地铁运营秩序、妨碍公共卫生及车内通行、危及乘客安全的物品及动物乘车;
3.上下车时,应留意列车与站台间的空隙;当列车关门的提示警铃鸣响时,应停止上下车;车门或屏蔽门开、关过程中,禁止强行上下列车;车门或屏蔽门关闭后,禁止扒门;禁止手扶、挤靠车门;
4.严禁损坏、擅自移动车内安全标志;严禁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5.乘客应当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自觉维护车内秩序,禁止在车内追逐打闹和从事乞讨、卖艺等影响他人正常乘车的活动;
6.乘客应自觉保持车内环境卫生,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废弃物、乱写乱画、擅自张贴各类广告及宣传品;
7.失明、智障等残疾人士、行动不便的老人、学龄前儿童、1.2米以下儿童及醉酒者,需有人陪同进站乘车;在无人陪同的情况下,请及时联系车站工作人员,以获得相应帮助;
8.乘客应提倡尊老爱幼,主动给老、幼、病、残、孕或其他有需要的人士让座和提供方便;
9.发生意外或紧急情况时,乘客应保持镇静,遵守秩序并听从地铁工作人员的指挥;
10.请乘客自觉遵守上述各项规定。违者除进行处罚外,造成损失的须按价赔偿并承担一切后果;情节严重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