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黑龙江省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协议签字仪式在哈尔滨举行。此举标志着黑龙江省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正式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实行属地管理。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述元,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明出席签字仪式。
据悉,所移交的黑龙江省铁路两级法院包括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及其管辖的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黑龙江省铁路运输两级检察院包括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及其管辖的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铁路运输检察院。
铁路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是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的司法改革任务,是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司法队伍法制化、正规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将铁路法院、检查院从铁路运输企业分离,纳入国家司法体系也是推进铁路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