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亳州火车站了解到,2012年元旦起,亳州火车站开始实行实名购票制,旅客购买火车票时必须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据介绍,元旦起,在亳州火车站购票时,成年旅客应该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军官证、港澳台通行证、护照等公安机关认可的有效证件。1.5米以上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学生证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旅客在用身份证件购买车票时可以使用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购票,也可以用他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为他人购票,但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在同一时间、同一车站只能购买一张车票,为他人代购车票不能超过三人,丢失或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可以在车站公安制证窗口办理临时身份证明,然后再凭临时身份证明购票、改签、退票和进站乘车。
“旅客在检票进站时,除携带当日有效实名车票外,还必须携带购票时出示的身份证件的原件,必须‘人、证、票’信息一致,如果身份证件和持票人或者车票上的身份信息不一致,将不能进站乘车。”亳州火车站工作人员说,此举将有效杜绝旅客使用他人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可能,让票贩子再无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