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一――二○○二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建标[2002]84)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动力设备及低压配电系统;4.土方及筑路机械;5.桩工机械;6.起重机械与垂直运输机械;7.混凝土机械;8.焊接机械;9.钢筋加工机械;10.木工机械及其他机械;11.装修机械;12.掘进机械。
本规程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业协会机械管理与租赁分会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机械管理与租赁分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41 号富城大厦;邮政编码:100037)
本规程参编单位: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贾立才 顾建生 罗德潭 强南山 陈永池 成国华 王锁炳 丁阳华 黄宝良 佘强夫 陈 冲 马恒希 成 军 钱爱成 杨路帆 李文波 陈 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