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
字号:T|T时间:2009年12月21日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点击率:652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管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轻轨、地铁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工作。
市安全生产监督、公安、交通和发展改革、规划、土地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轨道交通有关管理工作。
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具体负责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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