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寿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规划。
原则同意《寿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寿光是中国菜都,是以蓝色经济为主的生态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和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鲁发〔2015〕7号)和《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15号)部署要求,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寿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寿光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和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中心城区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中心村,优化村镇布局,在保持乡村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逐步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向乡村延伸,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镇基础设施,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潍坊城区至寿光城区城市轨道交通,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规划管控。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建立健全城市综合防灾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