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精简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以深化改革更大释放市场活力。
会议决定,根据这几年的经验,可将国家规划范围内有明确标准的投资项目核准权下放。一是对集装箱专用码头、内河航运航电枢纽、车用发动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等投资项目,可下放由省级政府根据国家相关规划、准入标准等核准。二是对钢铁、煤炭、电解铝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各地不得以任何方式新增产能。三是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节地节能节水、技术、安全等准入“门槛”,对环境影响大、风险高的项目严格环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