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3日,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在北京市主持召开了《烟台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6-2022年)及线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会。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烟台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及9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18人组成审查小组。审查小组听取了规划编制技术机构关于《烟台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6-2022年)及线网规划》的介绍,以及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后,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审查认为,《报告书》基础资料翔实,采用的预测和分析方法适当,对主要环境影响的预测分析结果基本合理,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预防和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报告书》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可以作为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的依据。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下一步,相关部门和单位将对审查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解读,进一步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抓紧按审查意见要求完成《报告书》的修改完善工作,争取尽快获得环保部批复。